【保釋候訊】涉葵涌商場外貼海報 老師學生等共15人准保釋候訊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1/07/16 17:26

最後更新: 2021/07/16 17: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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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人涉貼海報被控,今於西九龍裁法院提堂。經濟日報資料圖片

15人涉於2020年2月在葵涌商場平台的天橋一帶張貼海報、管有油掃及白膠漿、損壞天橋欄杆等,當中包括多名學生及1名教師,他們被控刑事損壞、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等罪,案件今(16日)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。辯方需時索取指示,案件押後至9月15日再訊,15名被告暫時毋須答辯,均准保釋候訊,期間不得離港等,其中6名不足20歲的被告須守宵禁令。

15名被告依次為鄒文燕(18歲;學生)、葉嘉儀(18歲;學生 )、16歲吳姓女生、15歲女生、李霈濠(21歲;無業)、陳信豪(20歲 ;學生)、張家禧(21歲;廚師)、梁詠彥(21歲;學生)、朱麗茵(20歲;學生)、林慧淇(19歲;學生)、鄭珈熹(19歲;學生)、黃文杰(21歲;學生)、李永熙(23歲;無業)、李重熙(31歲;教師)及鍾正浩(22歲;無業)。

鄒文燕、葉嘉儀及16歲吳姓女生同被控1項刑事損壞,控罪指他們於2020年2月24日在葵涌邨葵涌商場平台的一條天橋一帶,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房屋署的天橋牆壁。

15歲女生則被控1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,控罪指她於同日同地保管油漆刷和一桶白膠漿,意圖在無合法辯解下使用以摧毀或損壞屬於房屋署的財產。

李霈濠、陳信豪及張家禧同被控1項刑事損壞,控罪指他們於同日同地,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房屋署的天橋欄杆。

朱麗茵及林慧淇同被控1項刑事損壞,控罪指他們於同日同地,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房屋署的天橋欄杆。

梁詠彥被控1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罪,控罪指他於同日在葵涌邨葵涌商場平台向曉葵樓天橋的欄杆,保管油漆刷和一桶白膠漿,意圖在無合法辯解下使用以摧毀或損壞屬於房屋署的財產。

鄭珈熹、黃文杰、李永熙、李重熙及鍾正浩同被控1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罪,控罪指他們於同日在葵涌邨葵涌商場平台向曉葵樓天橋的石枱,保管石枱上的海報、油掃及白膠漿,意圖在無合法辯解下使用以摧毀或損壞屬於房屋署的財產。

案件今提堂,辯方表示需時索取指示,申請押後案件處理。15名被告暫時毋須答辯,各准以1,000元保釋至9月15日再訊,期間不得離港,交出旅遊證件,每周到警署報到,而其中6名不足20歲的被告須守晚上9時至翌日早上6時的宵禁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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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欣樂